三輪哥,
  咱是賣飯還是賣賴?
  李先生(稿費50元)來電:太康路與二七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,一輛三輪車逆行撞上一電動車,要別人賠1000元。
  鄭州晚報記者 冉小平/文
  周甬/圖
  事發前晚6點10分左右。當時三輪車由西向東逆行,與一輛由東向西的電動車相撞,電動車倒沒什麼大礙,可三輪車主倒地,遲遲不願起來,向騎電動車的小伙子索要1000元賠償,否則不准離開。
  據路過事發現場的杜嶺街巡防隊員高磊介紹,當時騎電動車的王先生沿太康路向西行駛,快到事發地時,對面來了一輛公交車,他本能地靠邊騎行。這時由西向東騎來一輛三輪車,三輪車上裝滿泡沫箱,三輪車剎車不及與小王相撞,三輪車主猝不及防倒在車下,表情很是“痛苦”。
  三輪車主是個中年男子,賣盒飯,泡沫箱里裝的是剩菜剩飯,與電動車相撞後,泡沫箱里的菜湯撒落一地,一片狼藉。王先生的電動車並無大礙,人也沒事,他趕緊走過去賠禮道歉,並試圖將中年男子拉起來,可中年男子以受傷為由,索要1000元賠償。小伙子解釋自己是正常行駛,不願賠償。
  因太康路是單行道,除公交車外車輛禁止西行,當時正值高峰期,這起小剮蹭造成交通大擁堵。
  雙方僵持時,路口民警趕過來。民警瞭解情況後表示:三輪車逆行,且占用了機動車單行道,況且,這個時段不允許三輪車通行,三輪車主要對此次事故負全責。要再不快速離開現場,影響交通,將要扣車罰款。
  民警詢問王先生傷情,王先生稱人和車沒事,不需要賠償。
  剛纔還坐在地上“痛苦呻吟”的中年男子,見民警如此處理,很麻利地站了起來,推車朝東去了。
  (原標題:三輪哥,咱是賣飯還是賣賴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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